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85

85.但是,那些基于

85.但是,那些基于外在人的感官经验判断一切事物的人几乎无法理解神是一个人。因为感官人只能基于尘世和尘世之物来思想神,因而以思想一个肉体和属世之人的方式来思想一个神性和属灵之人。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神若是一个人,必和宇宙一样大;若统治天与地,必如世上的国王那样借助许多人来统治。若被告知,天堂不像尘世那样有空间的延伸,他一点也不明白。因为凡仅出于自然界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必照着诸如显现在他眼前的那种延伸来思考。但是,以这种方式思想天堂就大错特错了。天堂的延伸不像尘世的。在尘世,延伸是确定的,因而是可测量的;但在天堂,延伸是不确定的,因而是不可测量的。在下文关于灵界时空的章节,我们会看到天堂的延伸是什么样。

此外,人人都知道肉眼的视觉延伸得有多远,即:能延伸到极其遥远的太阳和恒星那里。凡深入思考的人都知道,属于思维的内在视觉延伸得更广泛,而更内在的视觉必延伸得还要广泛。那么至内和至高的神性视觉又该怎么说呢?由于思维拥有这样的延伸,所以天堂的一切事物与那里的每个人共享,构成并充满天堂的神性也是如此,如前面章节所说明的。

属天的奥秘 #2762

2762.“马”表示

2762.“马”表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马”的这一原义实际上来自来世的代表。马经常出现在那里的灵人界,并且种类繁多,骑马的人也是。每当它们出现时,它们都表示理解力。这类代表不断出现在灵人中间。正因马是理解力的一个代表,所以当圣言提到马时,与人同在的灵人和天使立刻就知道正在论述的是理解力。这也是为何来自另一个星球的一些灵人当被赋予聪明和智慧,从灵人界被提到天堂时,会看见闪闪发光、仿佛由火构成的马;当这些灵人被提时,我也看见了这些马。
这次经历使我清楚明白以利亚乘旋风升天时,以利沙所看到的火车火马,以及当时以利沙的呼叫分别表示什么:
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2:11, 12)
当以利沙快要死亡时,以色列王约阿施对以利沙也说了同样的话:
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13:14)
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在别处将说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也就是说,那里将说明,“火车”表示取自圣言的爱与仁之教义,而“火马”表示取自圣言的信之教义。信之教义与对圣言的内层或内义的理解是一样的。
在众天堂,你会看到车和马出现在灵人和天使当中,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众先知,如撒迦利亚(撒迦利亚1:8-10; 6:3-7)、其他人,以及以利沙的仆人都看见过它们;论到以利沙的仆人,列王纪是这样描述的:
耶和华开了以利沙的少年人的眼目,他就看见了;看哪,那山上满了火马火车围绕着以利沙。(列王纪下6:17)
此外,在灵人界,凡聪明和智慧人所住的地方,车和马就不断出现。原因在于,车和马代表属于智慧和聪明的事物,或说智慧和聪明的属性,如前所述。从死里复活,正在进入来世的人会看到这样的画面:一个年轻人骑在马上,然后又从马上下来;这表示他们需要先学习真理和良善,然后才能进入天堂(参看第一卷,187-188节)。车和马表示这些事物,这在古教会是众所周知的,也可从《约伯记》明显看出来;《约伯记》是古教会的一本书,其中就有这些话:
神使她忘却了智慧,也未将聪明赐给她;她几时将自己举升高处,就嗤笑马和骑马的人。(约伯记39:17-19)
“马”表示理解力这层含义从古教会传到周边地区的智者那里,甚至传到希腊。这就是为何当描述太阳(太阳表示爱,2441, 2495节)时,他们将其智慧和聪明之神置于这太阳当中,还给他配上一辆马车和四匹火马;当描述海神时,他们因海表示总体上的知识(28, 2120节)而将马也归给了他;当描述知识从理解力中急剧增长,或说理解力是这知识的源头时,他们就想象一匹飞马用蹄踏出灵感泉,文艺、科学的少女就住在那里;特洛伊木马实际上表示他们的理解力为摧毁城墙所发明的装置。甚至就连今天从这些古人那里学到这种做法的人,也经常用一匹飞马或珀伽索斯来描绘理解力,用泉源来描述学问。然而,几乎没有人知道,就神秘意义而言,“马”表示理解力,“泉源”表示真理,更不知道这些具有灵义的形像是从古教会那里传给教会之外的人或外邦人的。

属天的奥秘 #6716

6716.“有一个来

6716.“有一个来自利未家的人去”表源于良善的真理。这从“人”和“来自家”的含义,以及“利未”的代表清楚可知:“人”是指真理(参看3134节);“来自家”是指起源;“利未”是指良善,因为“利未”在至高意义上代表神性之爱(3875节),在内义上代表属灵之爱(3875, 4497, 4502, 4503节);他因代表爱,故代表良善,因为一切良善皆来自爱。关于此处由“来自利未家的人”所表示的源于良善的真理,要知道,在下文,就至高意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即祂的人身如何变成神的律法,也就是真正的真理或真理本身。众所周知,主像其他人一样出生,当还是个小孩子时,祂就学习说话,和其他小孩子一样,之后在知识,以及聪明和智慧上成长。
  由此明显可知,祂的人身并非生来就是神性,而是祂凭自己的能力把它变成神性。祂之所以凭自己的能力把它变成神性,是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因此其生命至内在的核心就是耶和华自己。因为每个人生命至内在的核心,也就是所谓的“灵魂”,皆源自父亲;而包裹这至内层的东西,也就是所谓的“身体”,则源自母亲。源自父亲的生命至内在的核心不断流入,并作用于源自母亲的外在,甚至在子宫里就努力使这外在像它自己。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孩子生来就具有父亲的性情,有时孙子和曾孙具有祖父和曾祖父的性情。其原因在于,源自父亲的灵魂不断想使源自母亲的外在成为它自己的形像和样式。
  这是人的情况,由此可见,主尤其如此。祂的至内在部分就是神性本身,因为它是耶和华自己;事实上,祂是耶和华的独生子。由于这至内在部分是神性本身,所以神性岂不比任何人更能使源自母亲的外在成为自己的形像,也就是类似它自己,以使得人身(即源自母亲的外在)变成神性?祂凭自己的能力实现这一切,因为神性,就是祂作用于祂的人身所凭借的至内层,属于祂,正如一个人的灵魂,就是他的至内在部分,属于这个人一样。由于主照着神序发展,所以祂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但后来,当完全得着荣耀时,祂便把它变成了神性良善,从而与耶和华为一。
  本章在至高意义上就描述了这一切是如何成就的。不过,由于全都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的内容超越了人类的理解力,所以我会在下文解释包含在本章内义中的事物。这些论述了与教会成员,也就是正在重生的人同在的神性之真理的开始和相继状态(参看6713, 6714节)。这些事物之所以包含在内义中,是因为人的重生就是主之人身体荣耀的一个形像(3138, 3212, 3245, 3246, 3296, 3490, 4402, 568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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